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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景区化城市建设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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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景区化城市建设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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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景区化
城市建设情况汇报
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0年9月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叶长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景区化城市建设的工作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围绕“三个加快”建设“四个遂宁”的战略部署,坚持环境立市,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景区化城市为突破口,科学决策、规划引领、创新方式、真抓实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景区化城市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指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景区化城市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认识高度不够,氛围不浓;工作进展不均衡,差异较大;资金投入不足,影响发展。为进一步加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景区化城市建设,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提升全民认识上实现新突破。一是细化宣传教育内容。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加大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要细化宣传教育内容,增加系统性、可读性、观赏性。二是创新宣传教育方式。通过召开会议、专栏墙报、知识竞赛、有奖问答、“三进”活动、部门联动等方式,把开展城乡环境治理和建设景区化城市对改善民生、优化环境、聚集发展要素、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目的意义宣传到位,阐述清楚,反复渗透。三是延伸宣传教育触角。要由城镇向农村向边远地区扩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全民积极参与、自觉参与,实现共建共享。
二、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在科学协调发展上实现新突破。要打破现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差异,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引领、带动作用,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一是围绕地域特点和群众生活习惯,切实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规划引导力度,将新农村建设纳入整体规划,突出实效性、前瞻性、科学性。二是加强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集约发展,垃圾收集、污水处理、“三池六改”基本做到规范化、全覆盖,确保便民、科学、环保。特别要加强观音湖、渠河上游的乡镇、村庄环境治理,分类处置垃圾、污水,杜绝各类污染水源的现象。三是农房建设、庭院风貌改造、道路硬化、地面绿化要因地制宜,既要协调、统一、美观,实现可持续性,又要突出特色,融入文化元素,体现个性差异,注重以人为本。四是加大城乡居民文明生活习惯养成和素质教育力度,广泛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积极营造优美和谐、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人文环境和发展环境。
三、进一步加大整体推进力度,在促进全面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在环境治理上,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改造力度,环卫基础设施配置、风貌整治、市容秩序治理要逐步与中心城区同步,避免同城区环境差别过大和脱节发展;要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市政设施,加强人行道地砖铺设、危房改造等工程质量监管。二是乡村环境治理要向示范乡镇、优美乡村和公路沿线以外的地方全面展开,由点到线,由线到面整体推进,形成家家参与环境治理,人人享受治理成果的格局。三是协调推进“四个专项”整治和“五乱”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认真研究个别专项工作推进缓慢的原因,切实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在景点建设上,要凸显遂宁历史文化底蕴,已建成的要注重维护和深度开发,不断提升建设档次和文化品位;未建成的要认真落实措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四、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推动整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要努力破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景区化城市建设资金制约难题,积极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的长效投入机制、常态治理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县城、乡镇、农村的环境治理要分层次、有计划、有重点的进行投入,根据实际情况,对个别融资特别困难的公益项目,财政要加大投入。二是积极引导社会参与。通过宣传发动、政策吸引,鼓励企业和有经济实力的社会人士投资、捐资支持环境治理和景点建设,可以借鉴城市绿化认养树木的做法,“谁出钱、署谁名”;同时要积极动员城乡居民自筹资金加强居住环境改善,提高自身生活质量和水平。三是充分进行市场化运作。要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多元投入机制,解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景区化城市建设资金短缺问题。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201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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