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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情况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0年11月2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自2006年“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市政府紧紧围绕“三个增强、三个提高”的普法工作目标,认真实施《遂宁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我市“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取得显著成效,迈上了新的台阶,得到国家普法办和省普法检查验收组的充分肯定。同时,会议指出了全市普法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普法形式创新不够、重点对象普法还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科学制定“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努力完成各项普法任务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切实将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各普法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 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强化督查、指导和协调,努力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巩固提高好的做法,及时推广先进经验;落实措施,改进不足。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全面加强全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二、讲究方法,丰富载体,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活力
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改进方法,创新载体,努力提升普法宣传的活力。一要改进普法工作方法。在重视法律知识宣传的同时,注重培育法治理念,逐步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模式转变,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二要加强普法阵地建设。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着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制宣传网络,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使普法宣传深入人心。三要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积极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切实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重点,优化内容,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普法内容上,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问题,突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普法对象上,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村干部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不同需求和特点,继续深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一要进一步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加强学习培训,落实考试考核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要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三要深入开展农村干部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巩固和发展农村普法阵地,坚持普法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寓学法于用法之中。重点加强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用法律手段管理村级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灵活开展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四要继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计划,建立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同时,认真落实外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加强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务。
四、普治并举,以普促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要坚持普治并举、以普促治原则,切实做到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一是深化全民法制教育,着力夯实法治遂宁基础。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推进全社会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四是积极开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依法治理,推进普法教育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信访维稳等工作有机结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遂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四个遂宁”提供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201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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