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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宁市本级2007年部门预算的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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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宁市本级2007年部门预算的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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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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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宁市本级2007年部门预算的
情 况 报 告
2007年3月27日在遂宁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遂宁市财政局局长 杨 军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议作《关于遂宁市本级2007年部门预算的情况报告》,请予审批。 一、关于遂宁市本级200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和市委、市府《关于实施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的意见》(遂委办发[2006]21号)精神,编制遂宁市本级2007年部门预算。 (一)实施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调整预算管理职能,实施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大力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逐步建立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和运行机制,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1、收支统管,综合平衡。部门预算要全面反映部门(单位)所有收支情况,实行综合预算管理。部门在其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总额内,统筹安排本部门根据定员定额标准和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所确定的支出需求。 2、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部门收支预算建议计划的编制,要根据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目标任务,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认真测算,切实做到资料翔实可靠,数据真实准确,不得瞒报、少报收入,也不得虚、乱列支出。 3、厉行节约,量入为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建议计划的确定,要精打细算,量力而行,既要考虑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确保部门(单位)预算收支平衡。 4、调整结构,保证重点。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维持部门正常运转以及重点项目(如惠民行动、项目推进年等)的支出需要。 5、强化约束,规范程序。部门预算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批复后,即具有约束力,一般不予调整。除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确需增加开支,财政可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以外,其他支出项目当年一般不予追加,可进入项目备选库,在下一预算年度考虑。部门预算内项目间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对象 直接与市财政局发生正常经费领拨关系的市级部门和单位,原则上作为部门预算编制对象,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即由市财政局认定后的一级预算单位为部门预算的编制对象。部门预算编制到二级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汇总送市财政局。 (三)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 1、部门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非税(预算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费收入(含非税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所有收入。 2、部门预算支出,按核算的内容包括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按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外支出及其他各项支出;按支出用途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 (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的具体做法 在预算编制形式上,将现在按资金性质分别编制预算分为按部门编制预算;在预算编制内容上,解决过去预算内外资金“两张皮”的问题,统筹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在编制方法上,改“基数加增长”为“零基预算加项目预算”,根据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实行人员经费按标准,一般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分别编制预算;在预算编制程序上,建立标准周期预算编制制度,从年度预算执行就开始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实行“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即:部门(单位)根据要求试编部门预算并将全年预算建议数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政府;政府审查同意后由财政部门将预算控制数下达到部门(单位);部门(单位)严格按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上报,财政部门汇总,报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人大批准;批准后的预算由财政部门下达部门(单位)。 (五)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口径 1、人员经费及津补贴 (1)范围 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以人事局批准的工改工资为准,各项津贴、补贴按规定纳入预算(规范后按规定的标准执行)。工会经费、福利费、职教费、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等也一并纳入预算。 (2)具体标准 人员工资按2006年12月底工资改革后新工资标准计算,供养人员按市编委核定的2006年底实际供养人数结合到2007年1月底的人员变动情况为准。 地方补贴按77元/人.月计算。 警衔补贴、班主任津贴、特教补贴、教师教龄、福利费、职教费、工会经费、医疗保险补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算。 津补贴及目标奖:按规范后的标准执行。 2、公业务费; (1)日常公用经费 ①范围 日常公用经费包含了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物管费、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小车经费等各种日常性经费。 ②标准 市委办、市人大机关、市府办、市政协机关按9000元/人.年计算。 市公安局按保障标准21750元/人.年计算,市检察院、市法院按保障标准18000元/人.年计算。 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发改委、经委、农办、财政局按7000元/人.年计算。 其他单位按6000元/人.年计算(医院、学校除外)。 差额单位(不含四所医院)按主管部门标准的70%计算。 市直各学校公用经费以教师人数为准,按1500元/人.年计算。 经人事编制部门核准编制内同意聘用的驾驶员,按2万元/人.年预算(含工资、奖金、补贴、各类保险等)。 (2)离退休干部有关经费预算标准 ①离休干部: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遂宁市离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遂委办发[2003]40号)进行预算。 ②退休干部: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遂宁市地、县级退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遂委办发[2004]14号)进行预算。 3、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预算,一是依据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府常务会决议、决定及会议纪要审议意见。明确要求安排的项目;二是依据有关规定领导批示应列入今年预算的项目;三是以往年度有明确规定,今年仍继续列入预算的项目,根据单位工作的实际进行逐一核实后调整确定。 二、2007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方案 人代会批准的市本级收入预算为7267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30483万元,基金收入12493万元,“两税”返还收入7500万元,中省调资补助及一般转移支付12595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850万元,上年一般预算项目结转602万元,基金结转7544万元,减上解省支出39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72677万元支出具体安排如下: (一)一般支出安排52640万元(见附表一) 1、保工资及公业务费支出28023万元。 2、惠民及支农支出3675万元,其中:支援农业生产支出11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323万元,社保方面补助1083万元(见附表五) 3、科技三项费支出188万元。 4、总预备费1000万元。 5、市长基金500万元。 6、非税收入统一安排支出11234万元。 7、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万元。 8、相关部门共同专项经费3745万元(见附表二)。 9、上年一般预算项目结转支出602万元(见附表一)。 10、部门专项经费3173万元(见附表三)。 (二)基金支出安排20037万元(见附表四) 1、惠民及支农支出2040万元。 2、工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 3、达成铁路扩能改造对口安排支出1200万元。 4、市级退役军人安置费200万元。 5、贷款和还息准备金461万元。 6、消防救援中心及河东特勤站建设专项支出100万元。 7、城市规划经费182万元。 8、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补助150万元。 9、上年基金结转7544万元(见附表一)。 10、其它对口安排支出6160万元(见附表四)。 总体上说,今年预算安排的原则是:保工资、保稳定,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及正常津贴补贴的兑现,确保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的需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稳健的财政政策,加大重点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大支农力度,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二大“惠民行动”的重大决策;贯彻“工业强市”战略,增加工业发展资金投入;加大就业再就业和社保投入,各项法定支出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比例。 关于“五创联动”有关城市基础建设资金,除城市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对口安排外,主要通过国有资本运作和投融资解决。 以上报告,请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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