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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摘要) ★★★ 【字体: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摘要)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06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摘要)

2006531日在遂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明确认识,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安监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形成了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发展也是政绩的统一认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不同场合指出:绝不能以牺牲人民生命安全换取经济高速发展,绝不要“带血的GDP”。同时市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了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重要内容,为下一阶段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市政府组建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各区县政府也在原安全办基础上加挂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2002年,印发了市级有关部门主要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了安监部门和其他28个市级主要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2004年,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需要,把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从原经贸委划入市安监局,强化了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2005年,又把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作了调整,把作业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划到安监部门,理顺了职业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关系。同时重新组建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长任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市委副书记和副市长任副主任,市级38个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作为安委会成员,负责研究决定、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基本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重视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从体制上保证了《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加强了人员配备。市安监局科室从组建时的3个发展到现在的4个,人员从8人增加到12人。各区县安监部门人员也从2002年初的22人增加到38人。二是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预算。三是改善安监部门工作条件,增添了作用车和设备、设施。

()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市政府先后制定完善了《遂宁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一票否决制度》、《安全生产告诫制度》、“一岗双责” 等制度。通过制度完善,重点抓好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的落实。要求市、县、乡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与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抓好、抓实。同时,要求企业认真发挥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作用,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市政府把安全生产作为考核区县政府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的内容之一,每年制定重特大事故和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专项整治目标等,并把目标层层分解到区县、市级有关部门、乡镇和企业,逗硬考核、奖惩,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针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奖惩的制度,即每年对区县政府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收取一定金额的责任金,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全部扣罚次年另交;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由市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作为专项奖金,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得到强化。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第一,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市政府成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委员会及应急办公室,制定了《遂宁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把特别重大和重大安全事故纳入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体系。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遂宁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遂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长效机制。第二,建立了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遂宁市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办法》(遂委办发﹝2004﹞37),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纳入经常督查范围。第三,建立隐患整改制度。先后制定了《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制度》、《遂宁市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公告办法》,根据安全隐患大小和重要程度把隐患纳入省、市、县三级管理,每年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求在遂宁日报等新闻媒体公布,限期整改。第四,建立了委托乡镇执法制度。各区县安监局委托所辖乡镇安委会(安全办)负责综合安全执法工作,强化了基层安全执法工作。第五,建立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对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专业人才,由安监部门统一管理,整合资源,帮助企业管理安全,促进安全管理专业化。第六,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完善了市安委会工作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十长”安全生产会商制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系会议制度,形成了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体系。

()加强宣传,深化教育,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把《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安监部门的“四五”普法内容,做到经常学习、经常宣传。

二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月宣传。近几年来,市区县政府每年6月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均分别发表关爱生命、关注安全、遵章守纪等为主题的电视讲话,在遂宁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宣传安全生产。组织全市机关、企业利用新闻媒介、录音磁带、图片展、横幅、标语、安全宣传专栏等载体和文娱晚会、知识竞赛等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安监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全市共设立宣传站点2000多个,悬挂横幅4000余幅,张贴标语50000余张,挂图3000余幅,播放影碟1000多张次,摆放展板2500余块,出动宣传车1000多辆次,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0多万份,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受到不同程度的安全生产教育,促进全市干部群众遵守《安全生产法》、运用《安全生产法》,用《安全生产法》保护合法权利。

三是组织开展了各种专项宣传活动。市区县工会和安监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织电信企业职工参加了全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安监局、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了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的“五进”活动,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烟花爆竹安全常识送到基层群众中间。教育部门组织征订了《安全教育手册》,发放到中小学生手中。市安监局和万通燃气公司联合举办了天然气使用安全教育活动。市职业健康安全协会在全市安全生产系统和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论文征集活动,宣传教育效果明显。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文艺宣传。2004年,市安委会、市万通燃气公司高规格、高标准、高品质制作了《蓝色诱惑》燃气安全宣传片。市政府主持召开了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参加,遂宁日报、遂宁电视台、华西都市报等6家新闻媒体作了宣传报道,并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充分肯定。多次组织《珍爱生命》专题安全文艺演出,近万名干部群众观看演出,深受教育。录制了“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获奖歌曲60多首、发放到基层播放,教育干部群众。在去年12月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市委、市政府组织各区、县和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观看了《安全 生命 责任》的安全警示教育片,使干部群众受到安全警示教育。

()立足预防,强化整治,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

《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市区县政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狠抓事故预防,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1998年至2001年四年间,全市共发生重特大事故10件,死亡76人,其中特大事故4件,死亡52人,重大事故6件,死亡24人;《安全生产法》实施后,2002年至2005年,全市发生重特大事故8件,死亡31人,其中,发生特大事故1件,死亡10人,发生重大事故7件,死亡21人。重特大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都比《安全生产法》实施前大幅下降。立足事故预防,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提高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水平。针对全市60%以上的死亡人数都发生在道路交通的实际,每年都把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作为重点。组织交通、公安、交警、安监、农机、运管等部门开展了路面行车秩序整顿和乡村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对超速、超员、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货车载人、摩托车驾乘人员不带头盔以及乡村道路上的非法购买、违规营运、无牌无证车辆进行专项了治理。在全市运输企业所有超长客运车辆上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加强了道路交通源头管理和路面监控,强化监督;每年都下达一批道路隐患整治任务,分别纳入省、市、县三级管理,督促整改,改善了道路通行条件。通过综合治理,2005年,全市道路交通仅死亡67人,分别比200220032004年下降21.17%29.47%33%。同时,对公共聚集场所、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安全也不放过,一一排查,抓好落实。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1400余个公众聚集场所进行了整治,进一步完善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市城区新市场、射洪县电影院等一批多年来久拖不决的火灾隐患得到了基本整治。全市安监部门和交通部门认真督促乡镇政府落实了船舶管理责任制和趟次签单制度,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有船乡镇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强制销毁了30多艘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载客船舶,确保了船舶营运安全。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场所、城市加油加气站和城市中心及周边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进行认真排查整改保证了安全。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了排查规范,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了查处,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较大改观。市区县安监、国土部门坚决打击了非法开采行为,防止了私挖滥采,并对存在山体滑坡的隐患进行了重点整治。由市区县建设部门会同安监等部门,开展了对建筑工地、建筑工程机械为内容的建筑安全的专项整治活动,对建筑安全事故进行了严厉查处,提升了安全生产基础。

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切实防堵安全漏洞。市政府组织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正着手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全市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将得到有效监控。市区县安监部门采取“三结合、三为主”的办法(即: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专业检查和综合督查相结合以专业检查为主、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以重点检查为主),组织开展了全方位、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监管,把事故处理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全市的生产安全。气象部门组织开展了经常性的防雷安全大检查。质监部门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商、卫生、建设、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立体网络。

三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近几年,市政府积极开展重大隐患治理,加大力度督促区县政府、市级部门及企业投入隐患整改资金,落实隐患整改计划,一批重点隐患得到治理。市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射洪县政府消除了射洪涪江大道和太和大道压天然气管道和射洪宏达家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地处人口密集区的重大隐患。市政府坚决取缔涪江和渠河囤船,消除了对过军渡电站的安全隐患;彻底清理了采砂船在涪江特大铁路桥附近的私挖滥采,消除了对涪江特大铁路桥的隐患。《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全市共整治各类重大隐患上百处,投入整改资金近亿元。仅2005年就在媒体公布重大隐患7处,安委会通报重大隐患62处,投入资金2400多万元,确保了隐患整治效果。

四是严肃查处事故,追究事故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市区县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20多起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结案率达到100%2002年以来,对10起重特大事故进行了严肃处理,共追究8个单位和20多名个人的责任,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名。在事故处理中,我们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隐患未整改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既打击了违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又吸取事故教训,整改隐患,教育群众,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重视基层,强化基础,安全管理总体水平全面提高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按照省政府的部署,2003年以来,市政府按照“重基层、打基础、严监管”的要求,分两批在全市40个有条件的乡镇开展了“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要求市级部门对口扶持示范乡镇工安全建设工作,每个部门每年必须支持示范乡镇安全建设资金10000元,并把开展示范乡镇活动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推动乡镇强化安全基础。重点督促乡镇落实了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能、经费,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宣传教育制度、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和委托执法制度等。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示范乡镇标准化”建设活动。通过 “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基层安全管理得到加强,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逐步提高。

二是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全市安监、公安、教育等部门根据政府部署,先后开展了“平安社区”、“平安大道”、“平安学校”创建活动,促进了社区、道路、学校等的安全管理。国道318线、省道S205线遂宁境内路段达到了三等管理水平。

()突出重点,严格准入,高危行业安全形势长期稳定

安监部门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契机,切实加强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严格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条件。至2005年底,全市取缔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对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10多家危化品经营企业作出了责令搬迁的处理决定。2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40多家建筑企业取得了省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00多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完成了办证申报任务。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严把高危行业市场准入关,全市高危行业长期保持了总体平稳的安全态势。

()履行职责,服务企业,为企业安全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一方面加强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区县长参加了国家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30多名安监干部通过省安监和省法制部门的培训考试,200多名乡镇长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了市政府组织的培训考试,提高了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对企业安全人员培训。市区县安监局先后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要安全岗位人员1万余人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夯实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二是搞好技术服务。市区县安监部门在加油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企业中推广应用HAN防爆技术,在烟花爆竹企业中组织试用“华安一号”烟花爆竹复合钝感氧化剂和芳香环保型鞭炮药剂,强化了企业本质安全。同时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技术评定,确定企业危险源危险程度,为企业安全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市安监局经过反复论证,核定了船山区新桥镇盛昌烟花爆竹厂爆炸性药品存量,保证了220KV变电站工程的顺利开工。

《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市区县各级政府和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多次获得省政府安全生产综合一等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全基础建设相对薄弱。区县普遍是安全办加挂安监局牌子,导致安全执法主体缺位;安监部门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没有安全执法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应有惩处;安全工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很多公共隐患不能及时整改。同时,企业安全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对陈旧、落后的设施,不能及时进行改造和更新。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等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重生产、轻安全、要钱不要命的现象在很多企业仍然存在,企业法人代表责任制在部分企业没有落实下去,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在很多企业得不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还不完善,特别是规范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安全生产行为的规章制度还不健全。

三是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还处于“要我安全”水平,缺乏“我要安全”的自觉行为。同时,野蛮施工、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象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领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在广大干部中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坚持“一把手”抓安全,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投入、管理等重大问题,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强化。

()健全制度,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伤亡事故赔偿金制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抵押金制度、安全生产储备金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奖罚制度、安监人员岗位津贴制度、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等,完善安全生产的制度体系。要把公共安全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强制推进意外伤害全员保险,进一步完善安全长效机制。

()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建设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唱响“安全发展”,使“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深入人心。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广泛参与和积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职工和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群众安全防护能力。

()深化专项整治,强化监督管理,狠抓事故预防。继续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高危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建筑施工安全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规范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秩序。要强化监督检查,深挖细查隐患,严厉打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建立和完善重大隐患整治和监督管理的制度,按照 “三级管理”的原则规范隐患分级、评估、报告、公告、整改、监督管理以及奖惩,定期向社会公告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督促整改。

()狠抓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强化基层基础。继续深化安全示范乡镇活动,把示范乡镇活动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结合起来,与强化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制度、管理和手段创新。积极稳妥地开展委托乡镇安办行使部分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权工作,建立和完善乡级安全监管体系,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切实解决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薄弱问题。

()强化安监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建立市、区(县)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和安全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解决区县安监部门执法主体问题,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肃执法纪律。要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素质,形成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安监队伍,为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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