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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社区工作的情况报告 ★★★ 【字体:
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社区工作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06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

组织法》加强社区工作的情况报告

2007327日在遂宁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遂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洪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首先感谢市人大长期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特别是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社区工作的情况列入今年市人大审议政府工作的第一次专题会议。下面,我代表市政府将全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社区工作的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审议。

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社区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1990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以来,我市采取切实措施,进行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通过六届居委会的换届,城市居民自治组织更加健全和完善,通过狠抓城市社区建设,《居委会组织法》更加深入人心,通过《居委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使我市的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贯彻《居委会组织法》的基本情况

1、宣传注重广泛深入。为了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四川省〈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及中、省、市相关文件的学习、宣传、贯彻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采取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宣传与现代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日常的宣传中,注重把贯彻实施情况,进展和取得的成效在报纸、电视上及时宣传报道;换届期间集中宣传,采用拉横幅,设宣传站,发送宣传资料,播放录音,以及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现代传媒集中开展宣传, 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关注、学习、宣传《居委会组织法》及其实施办法和相关文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热情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2、贯彻注重规范建制。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要求,研究并制发了《遂宁市社区自治组织产生指导意见(试行)》,加强了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居委会普遍建立了民事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区服务等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了居民小组、居民楼院,并推选了居民小组长、楼院长。在贯彻、实施《居委会组织法》及其实施办法中,普遍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建立的制度主要有: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居务公开制度、民主议事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公开办事制度、服务承诺制度、联系群众制度以及学习制度等,使居委会的自治活动和各项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3、换届选举注重创新。 从实施《居委会组织法》以来,我市成功地进行了六次换届选举,广泛采取了“一票制”“两票制”“公推直选”等创新的选举形式,这些创新既为我省推进的基层民主政治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又积累和丰富了我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验,同时也使我市的基层民主工作受到中、省媒体的广泛关注。

4、居委会管理注重自治。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全市较好地坚持了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对涉及居民整体利益和本小区建设、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提交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审议、决定。广泛开展居务公开制度,将居委会的主要工作和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居委会所涉及到的政务、及社区服务的内容、项目、方式等上墙公布,接受监督。大东社区、犀牛社区的“居民议事厅”受到了民政部的充分肯定。

(二)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市的社区建设以遂委发(200116号文件下发为标志,已经走过五年的历史。在全市207个社区(其中:船山区84<老城区38个、场镇社区10个、开发区16个、河东新区9个、工业园区11个、安居区27个、大英县30个、射洪县37个、蓬溪县29个)中 ,有92个社区创建为示范社区、6个街道创建为市级示范街道 3个县城镇创建为市级示范镇 ;蓬溪县赤城镇被省民政厅命名为“四川省建设和谐社区模范镇”,船山区成为我省首批授予的16个“省社区建设示范区”之一;船山区朝阳社区、凯东社区被国家相关部委命名为“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学习型社区”。我市的社区建设因实行领导和部门联系社区制度,整合各方资源,克服政府财力不足、投入较少等困难,强力推进社区建设而被省上誉为“遂宁模式”,在省内推广。

1、领导重视,实行目标管理,初步建起了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工作体系。市区县各级政府均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为开展社区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编制了我市社区建设第一个五年规划,并形成了43个配套文件;为将规划落到实处,近年来,市、区(县)将社区建设分别纳入各级政府、民政部门的目标管理,实现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管理格局,同时在我市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和部门联系社区制度,明确职责、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责任落实到部门。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构建新型社区。坚持“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构成要素,全市在组织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多次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整合社区资源、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以每个社区辖2000户、6000人左右的规模,于2003年依法完成了社区的科学划分和规模调整,解决了以前社区规模小、管理成本高、资源不能共享等问题,形成了功能型、单位型、小区型、板块型等类型的社区,为整合社区资源,开展社区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建立组织,开展居民自治,初步构筑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一是探索社区党建新的组织形式,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把党建工作延伸到社区的每个角落。二是积极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居民自治制度。目前,全市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代表会议、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已普遍建立,社区民主选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三是培育和发展了一批社区民间组织。社区建有党员、妇女、残疾人、夜巡、老年人等志愿者组织,其中,我市的“道德银行”、“爱心超市”、“股份制图书室”、“空巢儿童之家”等受到中、省媒体的多次报道。这些组织的不断健全发展,为服务居民、管理社区、增强社区凝聚力发挥着重要作用。

4、加大投入,以社区共建为基础,初步完成了社区阵地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规范社区机构设置。全市社区统一按五室三站二栏一校一场地(五室:社区党支部办公室、居委会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多功能文化活动室、社区治安警务室。三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二栏:社区法律政策宣传栏、社区居务公开宣传栏。一校:社区文化市民学校。一场地:社区室外文艺活动健身场地)设置,并规定每个社区办公场所和居民活动场所均不得低于100平方米,全市近年来多渠道投入近2000万元解决了大部分社区的办公阵地问题。二是加大了对社区设施的投入力度。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共驻共建,资源共享,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区办公阵地和公益活动阵地极为紧张,不适应居民要求的局面;充分利用领导干部联系社区优势,全市每年组织、发动单位、部门投入的资金、物资折款都在100万元以上;在社区实施“星光计划”,市民政局争取部、省资金投入230余万元,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100余万元,带动地方和民间资金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社区阵地建设;各街道办事处、社区也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多方筹资,争取近300万社会资助资金,搞好居委会的基础设施和活动阵地建设;市财政逐年加大对社区建设的预算,各区县政府也从十分紧张的财力中拿出一定资金,2006年全市财政投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80余万元。市体育局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在部分社区安装了室外健身器材;卫生、公安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警务室。

5、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初步建立了一支社区工作队伍。各区县紧紧围绕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的提高,注重选人、用人、育人机制建设,一支以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干部为骨干,社区专职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工作队伍初步建立。一是社区居委会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目前,全市社区居委会专职干部853人。其中,50岁以下的占85%,高中(中专)以上的占80%。一大批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居民走上了居委会工作岗位。二是积极推动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社区志愿服务意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全市社区志愿者组织已达480多个,人数达1.6万余人。

(三)社区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坚持以居委会为依托,以满足居民群众不同层次的需要为目标,建立健全区(县)、街道、社区三级服务网络,不断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完善社区服务内容,提升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社区居民群众普遍感觉生活便利、环境改善、就医便捷、文化丰富,治安良好,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社区服务的效果得到充分肯定,社区的凝聚力进一步提高。到2006年底,全市共建立各类社区服务设施380个,便民利民服务网点1500多个,社区服务从业人员达9497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5800人次。

1、社区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各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始终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重点,一是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社会救助、便民利民服务。如:低保、救济、优抚、捐助、扶贫等送温暖活动和面向社区居民的健身文化娱乐活动及家政、维修、婚介、托老、托幼、停车棚等生活服务。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市共建有社区服务站198个,开展了21个大类,100余个具体服务项目。二是积极开展面向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培训、职介服务。如: “扶贫济困一帮一”、“心连心”活动,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成对子,帮助他们自谋职业;举办了各种培训班、发放小额扶贫贷款、开办再就业一条街等,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三是针对部分居民、老年人、青少年对社会转型期的不适应,聘请专职人员和志愿者开展了情感疏导、心理咨询、康复指导服务。四是开展了综合治理、信访接待、违青帮教、社区矫正服务,及时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把不稳定安全因素处理在萌芽状态。据统计,全市社区每年接待处理信访28458起,化解治安隐患280起,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2、居民就医方便快捷。全市逐步建立起以专业医院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能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护理和伤残康复。积极开展了疾病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社区卫生服务,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困居民提供特殊服务。居民基本实现了小病、常见病、慢性病不出社区,通过开办家庭病床和送医上门等服务项目,社区居民就医较为便捷。同时,极大地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杜绝了医疗资源的重复和浪费。截止目前,全市共批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个(其中民营机构5个),执业登记注册13个,正在建设的3个;批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36个(其中民营机构16个),执业登记注册28个。

3、社区环境大为改善。各社区居委会制定了社区环境长效管理办法,大力推行环境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动员社区居民齐抓共管,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整治社区“脏、乱、差”,实现了社区环境优美。清除了城市“牛皮癣”(各种广告招贴)和暴露的生活垃圾,对小区的零星摊位全部进行统一规范,加大了对环境卫生的监管力度。各社区成立了保洁队伍,维护社区的清洁卫生。部分社区还维修、改造了下水管道,硬化了小区路面,绿化了小区环境,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群众普遍反映社区建设工作开展后居民更讲卫生了,环境更整洁美观了,城市更漂亮了。

4、文体活动不断丰富。近年来,全市社区文化活动越来越丰富多彩,各种特色文化活动层出不穷。全市有文体活动场所193处,文娱骨干队伍122支,活动项目252个。以道德建设为核心,开展演讲比赛和文艺表演。组织了城区千余人的大型中老年秧歌舞大赛、5000余人参加的春节游演和宣传殡葬改革、计划生育等大型街头游演活动,2003年成功举办了首届社区文化体育节,2004年朝阳社区举办了首届社区邻居节,各社区还组织文艺表演队参加了三大交通工程竣工和过军渡水利枢纽工程开工等全市重点工程剪彩庆典,既配合了政府的中心工作,又极大地丰富了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5、社区治安明显好转。为搞好社区治安,在社区建立警务室,按照“一区一警”的目标,构建起以派出所为主体,驻区民警为骨干,居委会为阵地,驻区单位广泛参与,家庭自防和户院联防相结合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网络。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民事调解工作,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守楼护院、治安巡逻等活动,社区治安明显好转,居民安全感普遍增强。目前,全市建立社区警务室176个,警务室按规定配备了基本的办公设施。社区民警每周在警务室工作3天以上,做到接处警及时周到、信息反馈灵活准确,及时控制和化解了治安隐患,基本保证了社区群众“遇事有人管、案件有人破、难事有人解”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社区“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的。

总之,我市贯彻《居委会组织法》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建立健全了社区组织机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基本解决了社区办公阵地建设和公益性活动设施建设,政府投入机制初步建立;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健全了社区服务的网络体系,社区服务正朝着“经济实体化,管理网格化,服务精细化,党建全覆盖”的目标不断迈进。社区在满足居民群众生活需求,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社区日益成为城市基层管理的平台、服务居民的平台和开展社会工作的平台。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的社区建设工作还存在领导协调机制、工作运行机制、投入机制、激励机制、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和未完全落实的问题,影响了我市社区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具体表现为:

1、社区意识需进一步培育。居民的社区意识、自治意识,社区单位的共驻共建意识不强,职能部门工作进社区意识不强,职责履行不到位。

2、社区基础设施不完善,许多社区办公活动经费严重短缺,影响着社区功能的发挥。截至2006年底,全市社区办公用房平均72平方米;社区活动用房平均58平方米;还有30个社区无办公用房,61个社区无活动用房。办公活动经费最多的每月300 ,大部分社区无办公活动经费。

3、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队伍整体素质偏低,文化程度不高、专业能力不强,志愿活动不稳定等制约因素仍然存在,影响着社区工作水平的提高。全市社区干部补贴最高的每月450元,最低的50元;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绝大部分未落实。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85人,仅占10%

4、社区服务发展缓慢,服务项目比较单一,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5、社区建设工作合力不够,有的部门下派任务多,提供支持少,“费不随事转”,公共资源、公共服务整合程度不高,影响着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功能的培育。

6、配套政策相对滞后或未落实,制约着社区建设的整体推进。

7、社区经济发展滞后。全市只有20%的社区有经营收入,绝大多数社区在经济上没有自我发展的空间,没有项目和实体,完全靠政府“输血”,自身缺乏“造血功能”。

三、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下步打算

针对当前我市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市委崔书记关于“社区建设要做到经济实体化、管理网络化、服务精细化、党建全覆盖”,“市城区要打造34个,区县要打造12个精品社区”的指示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200649日发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20067月民政部发出的《关于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在认真分析研究我市社区建设现状,邀请省民政厅专家来遂指导,赴先进市考察学习取经,开展推动社区建设专题研讨的基础上,扎实深入的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出了《遂宁市建设和谐社区“十一五”发展规划》并于28日经市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按照《规划》的要求,今年,我们将在全市选择13个社区开展精品社区建设试点、总结试点经验,制定相关措施,并适时提请市委、市府召开全市社区建设总结表彰暨动员大会,出台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推动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和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形成社区建设工作合力

调整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和落实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解决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意见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把成员单位抓社区建设的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对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

(二)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1、适度调整社区规模,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在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把社区规模由10003000户,调整到30005000户,合并30%的社区。

2、完善社区组织,建立“两委一站”的社区组织体系。即:全市社区统一按支部(总支)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的模式设立新的社区工作机构。社区服务站设立三个窗口,一是公共服务窗口,承办政府的公共服务,二是社会化服务窗口,开展面向居民的低偿、有偿服务,三是志愿者服务窗口,开展面向居民的志愿服务。

3、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聘用社区专职服务人员。按每个社区810人配备,其中“两委”4人、社区服务站46人。

(三)完善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

1、财政建立社区建设预算科目,预算社区建设经费。市、区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社区干部补贴、社会保险、办公、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市、区县每年预算安排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社区工作经费。

2、落实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建设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加大社区阵地建设力度。规划建设部门将社区阵地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建设;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新建社区阵地由政府纳入“招拍挂”,由开发商修好后无偿提供不低于100 m2的社区办公用房和500m2的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房,并尽量做到位置适中和靠近广场等群众活动场所。建设部门在房屋开发竣工验收时,必须要求开发商提供向社区移交购房户基本情况的相关证明。国有房屋实行无偿划拨。单位型社区由单位提供符合标准的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房。2007年每个社区办公用房、活动用房均要达到100m2以上,2010年每个社区办公用房要达到100m2以上,公益性服务用房达到500m2以上。

3、开展“精品社区”创建活动,“以奖代补”投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由民政部门制定精品社区标准,凡按“十一五”规划年度创建精品社区,并经市政府验收合格的,分别由市、区县两级政府给予奖励。

4、多渠道加大社区投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人才、资金、税收、建设用地等方面对社区给予扶持。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城镇集体经济、民办企业及个人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投入社区建设,倡导和鼓励民间捐赠、社会捐助社区建设事业。      

(四)健全激励机制,推动社区干部队伍建设

1、按照《遂宁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遂社建[2005]02号),规范社区干部的选聘、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等机制,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

2、建立社区干部选聘激励制度。可将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符合条件的社区书记、主任考录为街道的副科职干部。

3、建立社区干部补贴正常增长机制,使社区干部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平均)工资水平。

(五)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推动社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1、建立工作进社区部门满意度测评制度,由社区每年对相关工作部门在社区开展的工作进行民主测评。

2、深化市级领导干部和部门联系社区制度。建立联系部门公示、承诺制度 ;将帮扶社区建设工作实绩纳入政府对部门的目标考核。

3、加大人大、政协的监督力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视察、检查。

(六)建立“二项制度”

1、建立驻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接待日制度,打通代表与选民的日常联系渠道,构建人大、政协在社区的工作平台。

2、深化社区单位共建联系会制度,建立共建联系轮值主席制度,驻社区单位每年必须为辖区居民办一件实事,参与社区共建。

(七)采取切实措施,促进社区经济发展

社区在开展多种公益性、福利性的服务项目的同时,要通过合理的有偿服务,为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居民提供便利服务,增强社区的造血功能,政府和部门要采取“让利”的办法,扶持社区经济的发展。

(八)紧密结合“五创联动”,推动社区工作再上新台阶

社区工作要主动融入“五创联动”工作,发挥基层主力军作用,按照“五创联动”的要求,积极配合各创建主体单位,做好各项工作 ,为改善城市环境和提升城市品位作贡献。

(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市各单位要大力支持和配合社区开展工作

社区辖区内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服从和积极参与社区的管理,支持、参与社区开展各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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