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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党的领导 做好人大工作 ★★★ 【字体:
坚持党的领导 做好人大工作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04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坚持党的领导  做好人大工作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杨胜芳

 

625,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讲话时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论述,对于做好当前和今后的人大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回顾这些年遂宁人大工作,我们对胡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宪法赋予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政党的法律地位。“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的,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基本前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选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这是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决坚持、毫不动摇的根本原则。

在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如何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我们也有一个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深入学习和研讨,思想得到统一,认识得到提高。

中央9号文件认真总结各级人大多年来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对人大工作如何坚持党的领导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指出了人大工作必须把握的三个基本原则,特别强调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在履行各项职权时,最根本的是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有机结合起来,自觉增强党的观念,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始终把人大各项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保证党的主张依法转化为国家意志,努力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办事的统一,党的主张与国家意志的统一,从制度上、程序上保证党委意图的实现,使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我们体会到,在具体工作中应把握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准确把握好党委决策和人大决定的关系。党委决策是党委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使执政权力的重要体现,人大及其常委会则拥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讨论、决定本地区重大事项的职权,两者目的一致。必须深刻认识,党委决策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确定工作目标,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政治依据、行动方向和指导原则,党委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来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最终经过法定程序把党委决策变成国家意志,形成人大的决定,并在国家强制力的保证下得到有效执行。因此,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努力实现党的主张与国家意志的统一、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统一、制度保证与法律保证的统一。

二是准确把握好遵守党的纪律和依法办事的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但人大行使职权必须依法进行,同时人大常委会党组及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决定。为此,地方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时时刻刻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尊重和争取党委的领导,带头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维护党委的权威,正确实现党的主张。要不断教育、引导在人大工作的党员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执政观念,明确自己的身份既是人大代表又是党员,把尽党员之责摆在首要位置,真正做到既坚决遵守党的纪律,又严格履行法律规范,把尽党员之责和尽人大代表之责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做好人大工作。

三是准确把握好贯彻党的意志与反映人民意志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得到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职权,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代表中的中共党员承担着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换为国家意志的重要责任。一方面要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另一方面,在履职行权时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党委意图,遵守党的纪律,使党的意志最终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指导思想上,增强党的观念,在工作部署上,摆正位置,维护市委权威,不折不扣执行市委决定。监督工作、选举工作、人事任免等都体现了与市委在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向、行动上同步。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保证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了向市委的工作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要点,开展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等都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落实。

二、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始终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依法行使职权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全市大局,既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责任,也是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人大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关于发展的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保证人大工作与党委的部署协调同步,才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推进遂宁追赶跨越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是全市的中心工作和第一要务。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遂宁”的工作主题和“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坚韧不拔、富民强市”的总体要求,以推动追赶跨越发展为己任,围绕工业强市、商旅兴市,十二项惠民行动、构建“五大和谐关系”(即构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和谐的警民关系、和谐的医患关系、和谐的师生关系),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与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一)着力推进工业强市、商旅兴市发展战略的实施。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工作思路,一是督促和支持市政府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强市、项目年工作和企业技改,推进“体制创新、行政提速、诚信遂宁、优质服务”四大环境创新工程建设。常委会连续两年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和项目年活动的情况报告;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每季度深入区县和园区督查工业项目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报送市委决策参考;多次组织省、市人大代表视察新农村建设、过军渡水利枢纽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视察高金、美宁、蓝剑等重点企业技改项目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二是组织对全市发展壮大旅游经济有关问题、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情况和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得到市委高度重视,市委认真吸收和采纳建议,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决策意见,对我市实现追赶跨越发展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二)助推“五大和谐关系”的构建。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按照市委总体部署,一是围绕解决农民增收难、行路难、看病难、子女上学难等具体问题抓好监督。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价格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加快农村公路和水利建设情况,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情况,开发式扶贫工作情况,“惠民行动”实施情况等分别纳入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议题,通过审议和跟踪督办,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加快,将提前两年完成“十一五”村村通公路目标;群众看病难、子女上学难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助农增收、就业促进、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资助和发展、医疗保障、安全饮水、扶贫解困、生态环境保护、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十二项“惠民行动”进展顺利,效果显著。二是组织开展劳动法和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检查。今年上半年,通过组织开展对劳动法的执法检查,积极推进劳动关系法治化,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下半年,我们还将组织对我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努力促进和谐师生关系的构建,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三是大力推进“五创联动”。以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文明城市”为重要抓手的“五创联动”是市委提出“环境立市”战略决策的具体化,对于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全力推进“五创联动”的实施。组织主任会议成员和省、市人大代表视察中心商业区、广德寺、灵泉寺4A景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形成审议意见并跟踪督办,各项工作得以扎实有效推进,“五创联动”形成合力,深入人心,城市面貌日新月异。老百姓纷纷感叹,五创联动是一项真正摸得着看得见的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德政工程!党的意志和人民的意愿得到最佳的结合。

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与时俱进,充满勃勃生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三统一”原则,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发挥人大作用的关系,保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正确方向前进。当前,我们要以胡锦涛总书记6.25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履行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项职权,为促进遂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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