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持科学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
充分发挥地方人大职能作用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忠慧
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新认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战略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突出体现了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执政理念。从更深层次去学习把握这一课题,对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创新实践,不断推进人大工作新发展有着重大现实意义。
一、理论内涵
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是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的方略得到落实,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在理论上都有一个重要的特点:进一步突出了社会全面进步、以人为本、人的全面发展等概念和理念。发展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只有经济的充分发展,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只有经济的充分发展,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从而实现党更好地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是辨证的统一,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的深化和拓展,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发展内涵更加深刻,发展内容更加充实,发展方向更加明确。
二、实践与思考
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组织、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长期不懈的努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牢固树立“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理念,做到:坚持核心不动摇,围绕中心强监督,关注民心重实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凝聚一切力量,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一)促进和保障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不渝地紧紧围绕党委工作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为己任。人大工作如何服务大局?我认为,一是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监督,这是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最重要的任务。二是督促政府坚持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目前,遂宁市委按照省委工作要求,结合我市阶段性特征,提出 “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坚韧不拔、富民强市”的工作思路,确立了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新型城镇化、经济市场化,在丘陵地区率先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率先走出一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路子的发展目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市委确立的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充分运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查、督查、追踪问效等方式,推进政府不断转变思想观念,完善规划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建立服务平台,优化发展环境,以实施项目推进年,农业产业化经营;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的“五创联动”为载体,科学实干,推动遂宁实现发展新跨越。
(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民主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动力机制,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和保障。实践证明,和谐社会的构建,不仅有赖于完备的法律来引导、规范、约束和保障,而且要增强全社会的守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督促政府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督促政府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公平正义,统筹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督促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服务功能,建立安定有序的社会运行机制,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当前,遂宁正处于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积极实施监督法,致力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坚持把“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抓住产业发展、环境营造、政治文明、和谐社会等影响全市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围绕 “四项清理”(即清理违规招投标、清理财政资金特别是支农资金管理不规范、清理小金库、清理党政干部参与经商办企业)、“四大环境创新工程”建设(即体制创新、行政提速、诚信遂宁、优质服务)等涉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并力求深化、细化、具体化。此外,组织开展深化效能革命、加速遂宁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课题调研,推动工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加强和规范代表议案与批评、建议的办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保证公民对权利运行情况的了解,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构建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推进“法治遂宁”建设进程中
迈出实质性步伐。
(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国家权力机关是民意机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要从务实为民入手,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当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要看到,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发展的条件下,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的过程中,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其中相当一部分矛盾和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此,督促政府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的良好局面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责任。近年来,遂宁市委认真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重要目标,摆在突出位置,提出以解决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保证,着力构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和谐的劳动关系、和谐的警民关系、和谐的医患关系、和谐的师生关系等“五大和谐关系”,将“惠民行动”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加快和谐、平安遂宁建设步伐。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大职能,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就和谐社区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和水利建设,开发式扶贫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组织开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切实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实施助农增收、就业促进、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资助和发展、医疗保障、农村交通建设、安全饮水、农民工培训、农村安居、扶贫解困、生态环境保护、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十二项惠民行动,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最受益的事情,广大群众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形成人民群众共享和谐社会的生动局面。
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摆上更加重要位置,融入工作之中,更加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
2007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