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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奉化:代表建议办理首次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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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奉化:代表建议办理首次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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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浙江
省奉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内容是根据奉化市2007年镇(街道)、市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精神,印发《奉化市2007年市级机关建议办理考核实施细则》。这是该市首次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列入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此次市级机关建议办理考核规定的标准为:领导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健全,程序到位且有分析、有总结的,计1分;建议按期办结的,计0、5分;建议办理工作(结果)反馈满意的,计0、5分;建议办理工作未按《奉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暂行规定》要求,或因办理态度、方式等问题造成反馈不满意的,每项(件)扣0、1分,最高扣0、5分。如该单位今年无建议办理任务,则可得基本分。同时明确,被评为办理先进单位和优秀建议的(承办单位),则可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基本分的10%。市级机关建议办理考核的总分为2分,具体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牵头组织实施,要求被考核的部门对照考核要求,先进行自查,并于12月10前将年度自查报告和自我评分表报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单位:浙江省奉化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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