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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防治土壤污染发展绿色农业的决议 ★★★ 【字体: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防治土壤污染发展绿色农业的决议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2日 点击数: 收藏 打印文章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防治土壤污染发展绿色农业的决议
2009年5月15日遂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9年5月15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防治土壤污染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的议案》。会议认为,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涉及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强化污染源监管、保护土壤环境、发展绿色农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市土壤环境总体形势不容乐观。为了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发展绿色农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防治意识。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土壤污染的危害以及保护土壤环境的相关科学知识和法律法规政策。把土壤污染防治纳入学校、企业、农村、社区等的环境教育和干部培训内容,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防治长效机制。市政府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摆在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建立防治长效机制。环保、农业、质监、工商、国土、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以基本农田、主要农产品产地和“菜篮子”基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普查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调查。积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能力。
    三、加强污染源防控,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要加强对工业“三废”的治理,严格控制点源污染,建立土壤污染应急反应机制。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禁高毒、高残留、国家禁用农药和不合格化肥的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病虫草鼠害的生物防治、综合防治技术,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合理用药。加强农业用水经常性监测,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和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力度,扶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和品牌培育,大力发展绿色农业。
    四、加强监督检查,促进防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对决议实施情况的监督,适时进行检查,促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区县人大常委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促进各地平衡发展。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土壤污染监测防治体系、污染举报制度。严厉查处污染土地行为,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土壤环境,为发展绿色农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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