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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审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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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审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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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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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5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明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认为,自2006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会议同时指出,当前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对法制宣传教育认识不够到位,普法教育宣传形式创新不够,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依法治理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抓好普法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应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普法工作责任制。今年是“五五”普法关键之年,要对照《决议》的要求,认真检查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的工作,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继续坚持,形成制度,巩固提高;对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要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普法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如期完成任务。要进一步抓好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夯实普法工作基础。要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扎实推进各地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逐步加大普法人力和经费投入,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要充分发挥我市作为国家普法联系点的示范带头作用,确保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 二、创新方法,明确目标,不断提高普法工作实效。要进一步整合各类普法资源,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影响力,努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在普法手段上,要更加注重发挥大众传媒、现代网络技术、法律咨询服务、法制文艺及警示教育的作用,寓法制教育于典型案例、百姓生活、文化娱乐之中,真正使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在普法对象上,要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村干部群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外来人员的不同需求和特点,重点加强与他们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落实考试考核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二要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三要深入开展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从农村实际出发,把普法工作与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寓学法于用法之中,逐步使农村群众树立遇到问题想法律、解决问题靠法律的观念。同时,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四要继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要开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教育,切实把企业的经营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积极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形成重合同、守信用的良好风尚。五要重视抓好外出农民工和外来人员法制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积极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和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以普促治,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要以普法来促进用法,以用法来推进依法治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要把学法用法与建设平安遂宁、法治遂宁、和谐遂宁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民主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服务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要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执法质量的考核评议,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着力夯实依法治市的基础。要继续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工作。当前要重点放在抓好创国卫、裙房卡口拆除、土地征用、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专项依法治理,排查和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遂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三个提速”,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200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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