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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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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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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09年1月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卫生局局长、市创卫办常务副主任刘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市政府自2005年开展创卫活动以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加大创卫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实施创卫重点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美化市容环境;创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于2008年12月顺利通过省爱卫会考核验收。会议指出,创卫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是个别单位和人员对创卫迎国检的工作重视不够,紧迫感不强;二是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个别设施已遭毁损;三是城市管理个别地方不到位,薄弱环节仍然存在;四是长效机制未完全建立,成果巩固较差。为进一步做好创卫工作,迎接国家考核验收,确保创卫一举成功,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宣传,再鼓干劲,保持创卫良好态势。市政府要在通过省检,迎接国检的过程中,继续振奋精神,一鼓作气做好创卫各项工作,不断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地加大创卫迎国检的宣传力度。在国检暗访和正式受检期间,要广泛动员和组织机关干部、社区人员深入一线参与创卫,督查指导工作。要通过宣传,再鼓干劲,再添措施,乘势而上,坚决克服畏难、厌战情绪,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充分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务求必胜的工作作风,确保创卫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对照标准,查找差距,迎接国检考核验收。市政府应客观分析创卫不足,全面冲刺迎接国检。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立足当前工作实际,围绕创卫环节,加大创卫重点项目的实施力度,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国检前全面结束;加大城市管理力度,突出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市场秩序、交通秩序、五小行业整治的管理。各相关部门对创卫工作要巩固好成绩、查找好差距、整治好不足,特别要针对省检查出的问题,对照国卫标准进一步加强排查梳理,加大整改力度,强化整治责任,确保国检暗访顺利通过。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创卫履职到位。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坚持好创卫例会制度,切实研究解决创卫工作的具体问题。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攻坚破难。要严格执行《遂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问责办法》,加强督查工作,加大问责力度,严格目标管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以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同心协力地圆满完成创卫目标。
四、总结经验,建立机制,长期保持创卫成果。市政府要认真总结和探索创卫积累的经验,学习借鉴外地巩固创卫成果的措施和办法,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要以引导市民提升文明素质,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为重点,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程度和卫生健康水平。要加强巩固创卫成果的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坚持依法办事,实行严管重罚,防止创卫工作反弹,确保创卫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创卫成功后与成功前一个样。
以上审议意见,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反馈市人大常委会。
200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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