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9年9月2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2005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会议指出全市两级法院在刑事审判案件质量、队伍建设和以案释法、惩教结合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转变刑事司法观念,更好地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强化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既要坚持“稳、准、狠”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又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在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的刑法原则基础上,从有利于减少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出发,准确把握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审时度势,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依法审判,确保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要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原则和制度,依法公正审理好每一起刑事案件,切实保证裁判经得起法律衡量、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历史检验,实现实体和程序公正的有机统一。要深入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切实做到审判过程公开、裁判理由公开、审判结果公开。要依法保障律师充分履行辩护职责,依法保障被告人的人权,依法保障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权利,推进落实被害人权益的各项措施。要切实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坚持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标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裁判质量。要坚持公正第一、注重效率原则,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坚决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久拖不决现象。要做好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依法规范刑罚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维护法制统一。 三、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提高审判人员整体素质。要全面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确保刑事法官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司法公正。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刑事法官掌握法律政策精神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释法说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加强审判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更加注重保障民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廉政司法教育,不断完善规范刑事审判活动制度建设,健全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对一些重大、复杂案件要继续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形式,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和有关宣传单位的联系,依法对大案、要案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和深入剖析、广泛宣传,使其真正起到宣判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巩固和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要注重总结、推广和宣传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在全社会树立起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及刑事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