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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的调研报告
时间:2007-08-06 00:00:00   来源: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的调研报告

全国、全省人大代表遂宁专题调研组

 

2006717日至22日,在四川省的两名全国人大代表和八名省人大代表对遂宁市市本级、三县两区的农村沼气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代表调研组深入到区县、乡镇,走访了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情况及农户沼气池使用情况,了解了沼气综合利用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情况,听取了市区县政府及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和农村沼气建设专业人员的建议,征求了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有关专家的意见,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的调查报告》。

遂宁概括:

遂宁市地处四川盆地中部,1985年建市,现辖射洪、蓬溪、大英三县和船山、安居两区,幅员面积5325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228.15万亩,人口381万,其中农业人口303万,农户82.8万户,是四川粮食、棉花、油料、生猪等农产品重要的生产基地。2005年全市国民生产总产值207亿元,农业总产值105亿元。一、二、三产业比重为31.936.132,全市地方财政收入5.82亿元,人均GDP541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828元。

遂宁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境内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17.2℃,农作物桔杆多,牲畜饲养量大,2005年存栏生猪218万头,存栏牛10.3万头,存栏羊48.5万只,存栏家禽2002.5万只,生物质资源丰富,适宜发展农村沼气。

一、遂宁市农村沼气建设的现状及成效

(一)现状

截止20067月,遂宁市共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5.05万口,占农户总数的18.2%,占适宜建池户(66.2万户)的22.7%,其中射洪县4.35万口,蓬溪县3.28万口,大英县2.15万口,安居区3.37万口,船山区1.9万口;已建集约化养殖场沼气工程473处(大型沼气工程4处,中型沼气工程68处);推广沼气综合利用农户9.9万户,其中,射洪县3万户,蓬溪县2.1万户,大英县1.3万户,安居区2.2万户,船山区1.3万户;有8.61万农户采取了“猪—沼—果(粮、菜、鱼)的农业循环模式,其中,射洪县2.83万户,蓬溪县1.82万户,大英县1.02万户,安居区1.91万户,船山区1.03万户。

(二)成效

1、优化了农村用能结构。目前遂宁市已有18.2%的农户使用沼气,取代柴煤年可节约标煤4.3万吨,减少薪柴消耗41万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该市农村生活用能的供需矛盾,优化了农村用能结构。

2、增加了农民收入。一口8立方米的沼气池正常产气后可年产沼气400立方米左右,基本能够满足沼气用户做饭、洗澡、照明等所需,不但节约了大量劳力,而且户平年均还可节支400元以上,沼液、沼肥可节约农药化肥支出100元。同时,通过沼液、沼渣的综合利用,还可提高农作物10%—20%产量和带动养殖业增收100—200元。以此计算农户可增收节支600元。

3、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据测算,一口沼气池每年可替代薪柴2000公斤,使3.5亩林地得到保护,减少水土流失4.5吨。该市现有沼气一年可使52.68万亩林地得到保护,减少水土流失67.73万吨。通过沼气建设,实施改厨、改厕、改圈,实现圈厕、厨圈分离,解决了农村脏乱差问题,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4、发展了农业循环经济。随着农村沼气的推广,农民积极探索以猪-沼-果(菜、粮、鱼)等为基础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走出了以沼促种养业,以种养业促沼,实现种养业良性发展的路子。遂宁市汇龙绿色果业公司通过兴建300M3的沼气池,既科学有效地利用蓄禽粪便生产了能源,又将沼液用于种植无公害蔬菜、水果和养鱼,用沼渣养蚯蚓来喂鸡、养鸭,取得了很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5、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在农村沼气建设中结合改厨、改厕、改圈,改变了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生存条件,提高了生活质量,实现了农村家居清洁文明,生态家园随处可见。该市射洪县以沼气建设为载体,以生态家园为主线,推动新农村建设,使金华镇中坪村、太和镇磨嘴村、王爷庙村、瞿河乡桅杆村等成为丘区新农村建设的亮点。

二、对遂宁市农村沼气建设的认识

一是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步入健康发展轨道。遂宁市目前沼气覆盖率虽然还比较低,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建设,各区县成立了农村能源领导小组,管理机构健全,技术队伍组织良好,政府补助资金逐年提高,农民群众建池踊跃,近5年农村沼气建设年均增长保持在75%左右,该市沼气建设已步入快速发展阶段。

二是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处于试点起步阶段。遂宁市现有养殖大户1.3万户,其中年存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53户。目前只有473户建有沼气工程,还有96.4%的养殖大户未建有沼气工程,处理养殖场废弃物,解决农村面源污染任重道远。

三是一池三改比重较大但质量不高。遂宁市共实施一池三改”84000户,占建池总数的55.8%,超过一半的建池农户通过修建沼气池带动了家居条件的改善。但是完全三改的只有20425户,大部分只是部分改造且质量不高。从三改资金来源来看,有财政资金补助的农户配套实施了三改且质量较好,而自建的农户三改质量较差且多未实施三改

四是沼气综合利用推广较快但经济效益不高。遂宁市目前推广沼气综合利用农户9.9万户,占已建池农户的65.8%,比例较高。但该市沼气综合利用模式大部分采用果(粮、菜)等模式,沼气综合利用一般只有3个层次,生态链连接不长,另外该市沼气综合利用的对象一般是粮食、蔬菜等经济价值较低的农作物,而菇、水果等经济价值较高的农作物利用较少,整体看综合经济效益不高。

三、农村沼气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还必须进一步深化。部分单位、同志对沼气建设仍然不完全到位,存在偏差,没有认识到农村沼气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和积极作用,没有认识到是党的惠民政策的体现,而是认为项目资金管理严,只有农户得到了好处,相关职能局、乡镇和村上没有什么利益。故工作力度不够,管理不规范。

2、农村沼气项目补助标准不一,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困难。目前,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国家补助标准为1000/口,省级沼气项目包括市县配套为500/口,农民自建沼气只在政策上给予支持。由于补助标准差距太大,在具体的项目安排和实施上很难协调和统一,基层干部和农民都存在等待、观望的心理。按沼气国债项目一池三改建设要求,除国家补助资金外,农户户平还需投入10002000元以上,对我省、市大多数还不富裕的农户来说,想建还不敢建。

3、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尽管国家和省里今年都增加了沼气建设投入资金,但落实到各地和农户,仍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县域经济实力不强,农民的收入不高,要提高适宜建池农户的比例,还有相当难度。

4、现有项目补助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沼气项目的宣传已深入人心,项目申报和实施流程一般采取农民申请→村组上报→县级筛选审核上报→批复→实施,而未在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农户自身投入建池后却得不到财政资金补助,客观上存在等待观望心理,希望在项目覆盖得到政府补助后再建,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民自建沼气池的主动性。

5农村能源基层管理部门力量薄。现行的省、市、县农村能源办公室是受各级政府委托执法的事业单位,上下级间属指导关系。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均为同级农业部门下属二级局,人员编制少(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仅有人员编制5名,有的区县只有1人专职从事农能工作),内层机构不健全(遂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仅设有一个科室,既承担业务工作又负责政务事务工作),办公条件差(该市除射洪县外,均无公务车辆)。

6、后期管理工作还要跟上。虽然遂宁市对沼气管护技术人员加强了培训,沼气池建设实行了职业准入制,也在部分项目村进行了物业管理试点。但由于缺少财政资金支持,目前该市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严重滞后,除缺少技术员外,全市没有一个网点配备了钢模具、进出料设备等维修设备。

四、切实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的建议

(一)加大领导与投入力度

1、实施统一管理发展。以沼气为重点的生态能源建设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应将沼气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部署落实。遂宁市应充分利用当前国家重视农村沼气的有利时机,加快发展步伐,建议遂宁市“十一五”期间应争取每年新建农村沼气4万口,力争“十一五”末达到适宜建池农户的一半以上。同时,应加强对农村沼气建设的领导,建议成立由市、县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发改委、建设、财政、环保、卫生、农业、国土、扶贫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工作小组,日常机构依托各级农业部门,专门负责沼气建设工作。由各级政府出面统筹协调,整合有关部门的资金,实行资金上统一规划,渠道不变,部门指导,地方综合,乡村组织,农民参与,技术上由农业主管部门指导的运作方式,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更好的效益。  

2、实施目标考核。把农村沼气建设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各级政府督查部门应加大农村沼气建设的督查力度,确保配套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及时足额落实,确保任务如实完成。

3、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将沼气建设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从财政增量资金中尽可能加大对沼气建设的投入力度。实施涉农项目打捆安排,从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畜牧等资金中安排沼气建设资金。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和私人自筹资金,用于沼气工程建设。鼓励金融资金、外资投入沼气建设。

(二)加强政策引导与扶持

1、注意发挥农村户用沼气池的综合效益。结合生态农业抓沼气。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采用猪(牛、羊、兔等)一沼一果(粮、菜、茶等)能源生态良性循环经济模式,为沼气和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结合农田基本建设抓沼气。将沼气建设作为农田基本建设内容,大力推广户办工程,开展山、水、田、林、路、气综合治理。

2、促进大中型沼气工程的产业化发展。养殖场沼气工程属于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社会效益较之经济效益更为明显。建议充分运用财政、金融、价格等手段,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实现投资多元化、产权股份化、运营市场化和治理专业化。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税收等方面,对大中型沼气工程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同时,对养殖企业的粪水排放制定地方排放标准,并制定强制性的限期治理措施。建议加快建立合理规范的沼气发电定价机制,指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营。通过利益牵引,引导沼气产业可持续发展。

3、改进现有项目扶持方式。坚持谁受益谁投资,用户投入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原则。集中财政资金,统一补助标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农民建沼气,充分调动农民投入建池积极性。进一步创新投入机制,拓宽投入渠道,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措施,积极探索联户建、股份制合作建等新型建池方式。

4、广泛宣传,普及沼气知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传媒方式,广泛宣传典型经验,广泛宣传沼气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要通过给群众算对比帐,打消群众心头疑虑,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户增强新型能源意识、循环经济意识、生态家园意识、便民惠民意识和发展机遇意识,激发农民群众建设沼气的积极性和热情。把政府的意识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领导重视、社会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管理,确保农村沼气建设质量

1、沼气生产工由各级农村能源办公室统一管理。沼气池建设严格实行职业准入制,沼气生产工必须同农户签订《沼气建设专用合同》。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严禁从事农村沼气建设。

2、加强对沼气建设和沼气产品的综合执法力度,严禁假、冒、伪、劣沼气产品进入市场,严禁任何无专业资质和职业资格证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农村户用沼气池施工作业,确保沼气建设质量。

3、严格执行项目物资政府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物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沼气灶具等关键设备应全部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并在项目村内建立项目公示栏,对项目建设补助标准、政府采购物资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公开,增强项目建设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4、搞好物业化管理。以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为基础,依托农村能源沼气协会,逐步完善县区、乡镇、村三级沼气物业管理体系。中、省应在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上给予资金补助,以确保现有已建沼气能发挥长期效益。

 
编辑:ep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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