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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发力监督《宗教事务条例》在我市的施行情况
时间:2019-08-22 00:00:00   来源:
 

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686号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为监督《宗教事务条例》在我市施行情况,市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将开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

3月19日至4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见明带领检查组先后深入射洪县金华山道观、清真寺,蓬溪县高峰山道观、高洞尼众禅院,安居区毗卢寺,船山区圣母堂、福音堂,大英县大佛寺以及河东新区灵泉寺、国开区广德寺等宗教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专题汇报和宗教界人士的意见,较为全面准确地掌握了《宗教事务条例》在我市的施行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6月1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组的情况报告,肯定了《条例》颁布施行一年多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特别是在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完善宗教场所管理制度、查处非法违法宗教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就持续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宗教事务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及时、准确、依法打击违法宗教活动,保护宗教场所和宗教界人士合法权益,加强宗教场所消防、食品安全和文物保护监管,切实解决滥建庙宇等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

(供稿:市人大民宗外侨委)

 
编辑:ep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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