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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关于以强有力监察监督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报告
时间:2022-04-02 10:07:30   来源:
 
遂宁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以强有力监察监督保障脱贫攻坚
决战决胜的报告

——2022年3月24日在遂宁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遂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赵京东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报告监察监督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相关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进人民福祉目标出发,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系列顶层设计和重大安排部署。市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精准“绣花”、苦干实干、克难奋进,切实打好脱贫攻坚遂宁战役,在近四年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有三年获得“好”等次,位居全省片区外“第一方阵”。
  2018年1月,市监委正式挂牌成立,实现了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形成了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市监委牢牢把握政治定位,在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对脱贫攻坚过程中贪污腐败、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调查处置,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逗硬监察问责,以强有力的监察监督助推脱贫攻坚任务高质量圆满完成。
  一、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监督是监委的第一职责。市监委全面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着力把监督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环节,一体推进问题线索处置、共性问题整改、政策措施落实、制度机制健全、工作作风改进,为脱贫攻坚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2018年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先后开展扶贫领域“清淤护航”、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等行动及“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着力斩断伸向扶贫 “奶酪”的黑手,共发现扶贫领域相关问题2640余个,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70余条,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57件1733人。
 
(一)把脱贫攻坚政治监督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
  坚决扛牢脱贫攻坚监察监督政治责任,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人民群众关注什么,监督工作就重点安排什么。一是把准正确方向。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例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要求部署,着力学深悟透上级精神,牢牢把准正确政治方向。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坚持“一盘棋”思想,市县两级监委始终将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层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追责问责工作组,建立分片协作办案机制,有力有效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三是加强调研督导。市监委主要负责人先后多次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现场督战,发现并督促整改具体问题;市监委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队深入贫困村蹲点调研200余次,帮助指导县级监委开展监督工作,推动基层监督走深走实。
 
(二)“四大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忠实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通过强有力的监察监督服务全市脱贫攻坚大局,扎实推进,逐年深化。
  一是扎实开展“清淤护航”行动。自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将扶贫领域“清淤护航”行动作为护航脱贫攻坚全过程的主题主线,先后出台《关于开展“清淤护航”行动深化扶贫领域“3+2”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清淤护航”行动的通知》,对2016年以来已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回头看”,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登记处置,对巡察、审计、财政检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优先研判处置,对新增线索督促及时规范处理,着力实现扶贫领域存量线索 “无积压”,新增线索“零搁置”,共排查清理、集中处置“积淤”线索156条。紧盯重点部门、关键领域,采取“室组地”联动模式,机动性明察暗访146轮次,发现问题转线索233件。
 二是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2018年以来,以推动解决“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为切入口,不断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治理,与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遂宁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办法》,及时召开全市扶贫领域“清淤护航”行动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推进会,结合市直机关“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行动,紧盯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全过程,及时发现吃拿卡要、滞留克扣、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助推我市提前实现“一卡通”向“一卡统”、“阳光发放”向“阳光审批”迈进。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共推动清理相关项目389项,清理核卡181万张,退还群众430余万元,监督发放各类惠民资金48.12亿元。
  三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2019年,以持续深化扶贫领域“清淤护航”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印发《遂宁市“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任务清单》,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入户问廉”全覆盖活动,制定《关于严明“八条禁令”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通知》,清理扶贫领域文件表册、资料清单、留痕事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查出不应下沉到村居事项16项,涉及县乡村等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较清理前减少63.91%。围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整改、涉贫信访案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情况等开展责任倒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08件593人,给予政务处分43人。
  四是扎实开展涉农保险保费补贴问题专项治理。2019年,以整治涉农保险虚假投保承保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为切入点,联合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7个部门制发《遂宁市涉农保险保费补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以主要保险机构为突破点、以生猪养殖为关键环节,聚焦关键点位,采取核实现场、核实资料、核实账务、核实人员、核实流水、核实资金去向等方式,对参保农户、保险机构、无害化处理站及相关部门在承保、理赔、履职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全市共发现问题线索107条,93人主动到市县两级监委说清问题,主动上交资金150余万元,严肃查处通过虚增或虚构投保标的物等方式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的公职人员、基层干部78人,挽回财政资金226.9万元。

 (三)“三个重点”确保监察监督更加精准
  坚持完善监督机制,实施项目化监督,紧盯责任落实、项目建设、问题整改等三个重点,实行立项式管理、清单式推进。一是围绕责任落实精准监督。扎实开展“责任落实月”主题监督,聚焦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少数”,通过约谈、面对面反馈问题等方式,压紧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有力杜绝“等”的思想和“慢”的作为。二是围绕项目建设精准监督。坚决落实“三盯”“三公开”“明目行动”要求,认真开展扶贫和惠民工程项目资金专项整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抽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扶贫领域工程项目专项清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等4个方面项目94个,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0个。督促全面梳理扶贫领域工程项目5451个,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60个。三是围绕问题整改精准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建立一月一主题、一月一培训、一月一督查“三个一”工作机制,围绕农业产业、教育健康、易地扶贫搬迁等18个扶贫专项确定每月督查主题,联合相关责任部门对县(市、区)进行全覆盖督查,对督查发现问题同步反馈、同步推动整改、同步调查核实、限期整改到位。发现并解决苗头性问题169个,发现问题线索77条。相关经验做法被《四川扶贫》杂志刊载。
 
(四)“三项创新”助推监察监督提质增效
  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切实提高监察监督质效。一是创新开展“阳光三问”。市县开展“阳光问廉”、乡镇开展“阳光问效”、村社开展“阳光问权”,充分发挥“监察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持续提升群众对脱贫成效的满意度。2018年以来,全市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先后曝光D级危房改造、提灌站建设质量不高、集中安置点饮用水不达标等重点问题10件,对25名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二是创新科技手段赋能。在船山区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在安居区建立惠民“互联网+监督”大数据平台,在射洪市建立脱贫攻坚大数据监管平台,将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重点项目等纳入全市重大决策事项督查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进行监管,对无正当理由且未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严肃问责。三是创新开展立项监督。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针对被监督部门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分类梳理监督重点,每年明确2-3个具体任务开展立项监督,以“分进合围”方式,督促脱贫攻坚相关主责部门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市级派驻机构先后向市监委移送扶贫领域相关问题线索57条。
 
(五)“三项举措”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始终坚持系统思维,将“以监督促改、以监督促建、以监督促治”工作理念贯穿于监察监督全过程、各方面。一是深化警示教育。扎实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月活动,设立“微腐败”问题曝光台,建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机制,每年编印并全覆盖发放扶贫领域违法案件警示录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读本,组织公职人员收看警示教育片1600余场次,有力促进全市干部举一反三、加强整改,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完善制度机制。深挖问题背后制度机制、监督管理方面漏洞,对症下药系统性完善。2018年以来,市监委共发出监察建议书21份,推动市县两级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扶贫领域制度机制48项。三是激励担当实干。全面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积极推荐处分影响期满且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再起用,为27名扶贫干部澄清是非,消除思想顾虑,切实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二、工作体会和主要问题
  回顾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我们立足职能职责,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一抓到底、一刻不松,为全市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有力保障,在此过程中我们主要有三点工作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形成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旗帜鲜明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监察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在新征程中团结一致前进。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开展监察监督必须始终站稳人民至上的根本政治立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最痛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惠民富民政策落实和共同富裕目标实现,分层分类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三是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损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以更严的态势持续优化作风,旗帜鲜明、标本兼治查处腐败问题,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让群众感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监察监督工作与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层监察监督仍需不断加强。有的监察机构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对过渡期问题线索的发掘及乡村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查处力度还不够。二是监督治理效能仍需不断提高。案件查办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功能还需进一步提升,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三是队伍能力素质仍需不断提高。个别监察干部执法监督能力水平还不强,自我监督和约束还不够严。

   三、下步工作考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市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及市委部署,紧盯脱贫攻坚存量问题,瞄准衔接期间的新问题、新表现,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部署落地落实。
 
(一)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提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效,认清“变”与“不变”的形势任务,吃透乡村振兴新要求新政策,统筹市县两级监察力量,成立专项监督工作专班,科学制定联动监督计划、明确工作要求、规定完成时限,全力助推过渡期各项工作任务终端见效。紧盯乡村振兴中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聚焦重点项目推进、资金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乡村工程项目腐败、共同富裕政策走偏、惠民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聚力各项监督贯通融合,提升乡村振兴监察监督综合治理效能。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推进监察监督与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有效衔接,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更大监督合力。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监察机构“两专三兼”人员配备要求,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织密织细村(社区)监督体系,有效克服基层监督力量不足、质效不高等问题,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三)坚持激励约束并重,提升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握好法理和情理的关系,统筹运用政策感召、法律威慑,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持续开展“春风回访”,坚决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充分激发基层干部干事热情和内生动力。
 
(四)依法履行监察职能,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察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审慎稳妥用好各种调查措施,确保监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议案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严格按照监察法要求,推动全市各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走深走实。
 
(五)从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察队伍高素质专业化水平。持续深化全员培训,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切实提升基层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聚焦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完善权力运行内控机制,认真执行定期轮岗制度,以严格的监督和约束管住监察权。坚持刀刃向内,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探索内部督察和监督调研同步推进,对反映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对不适合在监察机关工作的坚决调换调整,切实维护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在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遂宁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提供坚强保障。
  (供稿:遂宁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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