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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立法剧本绘民主故事!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实践
时间:2022-02-10 09:17:47   来源: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小智治事 , 中智治人 , 大智立法。用立法攻坚民生“小事”、解决民心“大事”,让每一部立法成为老百姓津津乐道的“故事”,让立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是执政者的智慧,是立法者的目标,更是体现和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好最生动的案例。
  地方立法不仅能解决“九牛一毛,太仓一粟,鸡毛蒜皮”的民生小事,同时也能讲好“立法为民、立法惠民、立法利民”的民生故事,每一部法规的立法全过程,都是一点一滴实现人民民主的鲜活瞬间,都是一帧一帧践行人民民主的生动画面。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维护和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地方立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立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源头活水
  从 1999 年起,市人大常委会就开始实行立法公示制度,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将“民主立法之门”从源头开启。
 
在制定每年立法计划、确定年度立法工作目标时,均在《贵阳日报》《贵阳晚报》和人大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项目建议;此外,通过发函征求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商联、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等的意见,召开基层干部职工、群众代表参与的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
 
在建立完善立法项目库时,更是特别注重民生领域类立法项目的积累。
 
在 2020 年新增的立法项目中,有学生家长、老师和学校提出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有市民通过报社强烈要求规范屋顶养鸡养鸽等问题提出的“小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市民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公共用餐分餐制规定”,有社区居民提出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条例”,有街道居委会提出的“老旧小区设施配套条例”,有涉及农业农村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条例”等等项目。从立项的源头开始倾听民声、贴近民生、汇集民意。
                       调研,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中流砥柱
 
人民民主贵在民心所向,重在民之所安,兴在民之所盼。立法过程中的调研论证,是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需求的重要环节,更是人民民主在立法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的关键环节。
 
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坚持召开各种形式立法调研会、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听取来自不同层面、不同视角、不同认知的意见建议,在不同的声音中寻找最佳的立法角度和切入点。
 
在制定《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时,利用 2018 年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的契机,召开健康医疗大数据地方立法高层咨询论证会,听取到来自大数据、医疗卫生和法律领域的国内外权威专家的咨询论证意见;在北京召开高层专家咨询会,听取北京有关部门(单位)权威专家的意见;专门征求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呼吸病学专家钟南山等等权威专家的意见。高层研讨论证让起草小组对大数据单项地方立法的视野和角度、重点和难点、范围和领域、方向和节奏等都有了更加清晰和全面的认识,进一步厘清了立法思路、完善了法规文本。
 
在制定《贵阳市医疗急救条例》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论证会听取来自街道、居委会、卫生服务中心、物管企业、居民代表对法规的意见,得到了群众掏心窝子的话:
 
一位 83 岁的教育工作者呼吁学校要加强急救知识学习、培训,于是“教育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学校加强对本校教师、学生医疗急救知识与技能的教育培训”被写进了法规。一位社区医生建议可以动员并整合社会力量来参加急救,于是法规中规定“在医疗急救人员到达前,鼓励现场具备医疗急救知识与技能的人员实施紧急救助”。一名村医建议在法规中明确对其救治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予以保障,让他们能安心救治病人,为此在法规中对“威胁、侮辱、殴打医疗急救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医疗急救活动的开展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设置了相应的处罚。
 
此外,市民在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时,可以对议题发表意见。在法规分组审议时旁听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起草小组都将认真研究、合理吸纳。
 
这只是立法中体现人民民主的一个又一个缩影。在制定每一部法规时,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调查研究,力求最大限度地集中人民群众智慧,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益。
   起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智慧结晶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愿,我有所为”,通过地方立法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实干是最响亮的语言,行动是最有力的证明。
 
衡量地方立法的质量好不好,是不是良法善法,关键在于法规起草中能否秉持立法为民、立法惠民和立法靠民的理念原则。凡是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涉及多方面利益调整的立法项目,市人大常委会都坚持在起草中注重听取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群体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为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群众基础。
 
如在起草《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中,争议最大的一个条款是禁止在车厢内饮食。对公民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必须更加审慎。针对这一问题,起草小组先后做了两次民意调查,赞成禁食的均为 90% 以上;参考全国17 个城市的地方性法规,其中规定禁食的有 9 个。最后,在遵从民意的基础上,从巩固贵阳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成果,养成和提升市民良好文明素质的这一角度出发,最终作了禁止性规定。
 
在起草《贵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过程中,多渠道征求民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易反复、易反弹、易回潮的“顽症”和长期解决不掉的老大难问题,用法律手段强行入轨、牵引带动。通过立法引领示范作用,倡导和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促使公民的文明素养和公德之心与日益丰裕的物质生活相匹配,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和谐、更有尊严、更加幸福的生活。
 
坚持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忧民之所忧,坚定不移地将人民民主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具体实践之中,是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和地方立法工作者始终不渝的准则和孜孜追求的目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练就立法为民“真功夫”,铸就立法为民“大智慧”,成就立法为民“大硕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地肩负起立法为民的重任,不负时代,不负人民!
 (摘自人民代表报 作者:宋 兰)
 
编辑:sn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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