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遂宁人大网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要闻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0-08-09 00:00:00   来源: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0年7月2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谢代银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遂宁市2010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杨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遂宁市2009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上半年,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把握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面对异常复杂的经济形势,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各项工作抓得早、抓得实,抓出了成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的目标。经济回升向好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巩固,呈现持续加快发展态势。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国家宏观调控对全市经济的负面影响逐渐扩大,金融货币政策调整、财政项目资金到位减少;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涨,加之生猪及其他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农民增收难度较大;大项目、好项目不多,保持投资高速增长难度很大;资金、土地等要素制约仍然突出;节能减排压力增大。为确保完成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突出抓好工业,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围绕发展绿色经济和“4+3”产业规划,大力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突出抓好电子、生物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力度,推进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培育一批大企业集团和强优企业。狠抓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培育更多的特色型、专业化园区,加快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要把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完善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拓展现代服务业空间,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积极解决土地、资金、环保等突出问题,大力推动科技攻关,加强工业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全力实施项目攻坚,保持投资强劲增长。要继续把保持较高的投资增幅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狠抓项目攻坚工作,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抢抓产业转移机遇,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力争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要把握中省投资方向,找准项目争取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优化投资结构,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的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狠抓项目储备。创新项目推进机制,加大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力度,特别是要突出抓好277个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衔接沟通,创新投融资方式,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激活民间投资和社会投资,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强化天然气、水、电和用地保障。
三、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要始终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政策,不断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农民权益。加快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新农村示范片,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突出抓好农业产业大基地建设,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引导农民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创新农业发展机制,切实抓好船山区统筹城乡改革试点区建设,深化农村耕地林地流转改革,建立新型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四、全面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让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惠及全市人民。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改善特殊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全面落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政策措施,帮助群众充分就业。强化城市管理,巩固“五创联动”成果,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要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物价稳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处理好征地拆迁中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五、加强财税工作领导,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努力开辟新兴财源,做大财政“蛋糕”。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强化税收征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狠抓增收节支,确保财政稳健运行。认真研究完善市本级和三园区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注重统筹协调,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三个月内至迟不超过六个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2010年7月27日
 
 
编辑:epai
版权所有: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川公网安备 51099102000011号  蜀ICP备12006070号
办公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825-2223991
遂宁市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电话(传真):0825-2988759 邮箱:sn_w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