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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好立法评估标尺,为城市发展量体裁衣 ——《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侧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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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5-09-24 18:01:35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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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酷暑炎热,遂宁持续高温,但在遂宁市基层立法联系点——河东新区慈音街道办事处会议室里,气氛却异常热烈,一场别开生面讨论正在进行。“现在街面乱贴小广告、油烟乱排放的现象确实减少了,市容卫生和居住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生活噪声扰民、小区乱搭建的问题还是不少”“还有居民遛狗不牵绳、任由乱便溺,多次劝阻都不听”“部分电动车随意行驶、乱停乱放,应该加强执法管理”......在《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专场座谈会上,社区干部、居民、物业服务人等代表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调研组认真地记录着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立法评估,回应城市发展需求 《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遂宁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省首批城市综合管理类法规。自2018年7月1日施行以来,条例立足遂宁城市发展规律,规范城市管理行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改善了城市宜居环境,增强了城市安全韧性,优化了城市承载能力,持续提升了城市发展能级。随着城镇化、智慧化水平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向往日益增强,城市发展方式加速转变,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也面临新的改革,对依法推进城市科学管理、保障城市健康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遂宁城市发展的新变化和治理重难点,将条例立法后评估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从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旨在系统总结实施经验、查找实践短板、改进立法举措,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保障城市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精心组织评估,客观检验实施成效 条例能否实现预期目标、是否可行管用,离不开科学组织和调研实情。市人大常委会制发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进行部署,按步骤有序推进评估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道军带领评估小组先后深入县(市、区)基层一线,实地察看市政设施运行、城市道路施工、小区治理等情况,现场听取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评估小组分别组织召开基层执法部门、群众代表、市场经营主体专题座谈会,详细了解条例在市容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空间秩序、违建治理、交通管理、环境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效。1200名群众通过参与网络调查问卷,为条例实施、城市管理提出了宝贵意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基层自治、公众参与的城市治理体系有效发挥作用,仅2024年,市城区161处便民摊区(4567个摊位)和33处夜市在城区规范设置,照明设施完好率超95%,依法查处整改违建问题360个、下达整改通知320份。 但评估中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不足、未能有效形成合力,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依法打架”现象;部分上位法已修订,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已经失效,导致《条例》在制度层面亟待更新;生活噪声污染、丧事扰民、不文明养犬、违建治理难、电动车违规行驶等问题反复反弹,导致治理效果不稳;条例在执法、司法实践中适用率不高,作为法律依据被援引说理的情况较少。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加强重点研究解决,需要在制度设计、管理举措上进一步加强改进和丰富完善。
用好评估成果,写好城市管理“后半篇”文章 评估不是目的,运用才是关键。条例评估小组认真梳理调查问卷、调研座谈等意见建议,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案例研究与共性问题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分析论证,最终形成立法后评估研究报告。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城市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深刻把握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内涵,加快立法思维转变,加强在城市空间优化、生态修复、安全韧性、风貌提升、便民生活等方面立法供给。通过此次立法后评估,我们将对条例所反映问题的综合研判,对内容滞后、缺乏操作的条款改进完善;对执行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研究,坚持从细部着眼、从需求着手,选取新角度、选好‘小切口’,开展相关立法项目论证、项目储备、适时启动实施,系统形成城市治理法规体系,扎实做好城市管理‘后半篇’文章。”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道。此外,为立法与监督衔接、确保条例高效执行,市人大常委会还将结合评估结果,加强跟踪监督,督促市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完善措施、落实整改,促进城市高水平管理、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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